昨日,保監會公布了《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確定從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城市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時間為期兩年。這意味著“以房養老”商業保險正式開閘。
分參與型和非參與型產品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此前頗受爭議的“以房養老”保險。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統一的處置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指導意見明確,投保人群應為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
根據指導意見,保險公司對于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增值的處理方式不同,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產品和非參與型產品。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通過評估,對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價值增長部分,依照合同約定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分配。非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抵押房產價值增長全部歸屬投保人。
猶豫期不得短于30日
與普通保險產品10天的猶豫期不同,“以房養老”產品猶豫期不得短于30個自然日。另外,保險公司要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猶豫期的起算時間、長度,猶豫期內客戶的權利,以及客戶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可能遭受的損失。
在進入門檻方面,指導意見要求申請“以房養老”業務的保險公司須滿足“已開業滿5年,注冊資本不少于20億元;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房養老”業務的銷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這意味著銷售人員在有保險執業資格證之后,再考取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銷售資格之后才能從事以房養老保險銷售業務。
產品上線時日已近
指導意見出臺,產品上線的日子已經不遠。幸福人壽總裁辦公室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公司正在準備開展相關試點準備工作,目前已經初步完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開發和業務流程的準備,并將積極上報相關試點申報材料。一旦獲得試點資格,即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個城市陸續開展試點工作。
其他公司方面,曾有媒體報道平安人壽正在積極籌備該項業務,但截至記者發稿時,該公司并未向記者做出答復。而太平洋保險則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研究相關政策,如果有相關消息會及時通知。泰康人壽廣東分公司相關人士則表示:“沒聽說公司有參與,我們在這方面推的是養老社區。”
疑問:房價漲跌怎么“算”?
無論是投保人也好,保險公司也好,“保險版”以房養老的最大風險和不確定性都來自房價的波動。
房產究竟價值多少?這無疑是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涉及的核心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指導意見中稱,“保險公司要聘請具有一級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房產價值進行評估,費用由保險公司和消費者共同負擔。”
如果房價上漲,房屋增值怎么辦?根據指導意見,保險公司推出的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和非參與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決定保險公司是否參與分享房產的增值收益。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說,對于參與型產品來說,保險公司可在與投保人簽訂購買合同時有所約定,如果房產增值,按何種比例來分配?歸屬于投保人的部分,是一次性給予,還是按月領?這些都可以在合同中涉及。對于非參與型產品,無論房價上漲與否,保險公司均不參與房產增值收益,抵押房產增值部分全部歸屬于投保人。
那么,如果房價下跌了怎么辦?業內人士指出,保險公司要承擔這個風險,對于專業的投資運行機構——保險公司而言,可以通過資金的運作、再保險等形式化解或是降低這一風險。
當然,這一商業保險新事物還面臨著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這一重大問題。如果70年產權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償續期,那么續期費用將是一個巨大的未知風險。如果續期費用太高,保險公司很可能會無利可圖,甚至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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